“我今天把租金全部交完,能给我把限制高消费解除吗,我要外出,没法购买机票了!”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在开展“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中,被执行人某箱包公司法人王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履行了全部案款。
2022年9月,因厂房租赁合同纠纷,某电气公司向霍邱县人民法院起诉某箱包公司,后经判决某箱包公司支付电气公司厂房占用费3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某箱包公司仅支付5万元租金后迟迟不履行剩余案款,某电气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情况但无果。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和申请执行人某电气公司取得联系,告知案件执行情况,该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企业经营困难,急需资金发放工人工资,希望法院能够尽快执行到案款,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后承办法官多次上门联系被执行人某箱包公司的法人王某,要求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王某以公司不再经营为由始终未履行义务。多次沟通无果后,承办法官便立即对公司法人发布限制消费令,限制其高消费。王某起初不以为意,后当王某出差购买机票时,发现自己因被限制高消费无法购买机票,王某便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并于当日下午缴纳了剩余案款,承办法官也及时对王某解除了限制消费令。
今年以来,霍邱县人民法院持续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多次开展“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活各类强制措施,用实际行动解决企业难题,有效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有力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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