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周集法庭受理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通过办案法官耐心地明理释法,最终化解了矛盾,争执双方握手言和。2022年10月20日,原告李某驾驶拖拉机去养护途中,将车辆临时停放在105国道杨某经营的加水站旁边。杨某看到李某停放的拖拉机后,认为影响了进站加水车辆的进出,要求李某将拖拉机挪走,但李某认为自己临时停放车辆时间较短且停放位置不属于加水站占地范围,不愿挪动车辆。双方互不相让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杨某手指戳到李某眼睛,李某随即拨打120进行救治,为此花费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700余元。后李某为赔偿将杨某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将李某和杨某约到法庭,进行了耐心地沟通释法,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杨某当场履行了赔付义务。借助调解之机,办案法官也对双方进行了批评教育,双方当事人最终在法官的劝导下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