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法官,开庭我去不了,我双腿动的手术,走路困难”“我80多啦,用的老年机,不能上网啊”付某焦急的和法官联系开庭事宜。11月8日,周集法庭法官来到范桥乡后郢村巡回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做实司法为民。
2018年8月6日,被告田某在做养猪生意时,向同村的付某借了10000元用于资金周转,因经营不善,田某欠了很多债务,只能选择外出务工还债,付某渐渐与田某失去了联系。无奈之下,付某将田某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付某年逾八旬,腿脚不便,决定赶往原被告村中就地审理此案。庭审中,田某提出分期支付的请求,被付某拒绝。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属同村村民,田某家里还有两个孩子在上学,家庭状况实属困难,本着善意文明理念,用“话家常”的方式疏导原被告情绪,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最终,经过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及悉心调解,付某同意了田某的分期还款请求,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给予法庭一致好评。
霍邱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以更接地气、更人性化的方式,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使群众零距离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受到辖区群众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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